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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4年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山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科技部、教育部等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规则要求,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在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统筹指导下,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宣传教育、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科研环境进一步优化,学术生态呈现良好态势。

二、机构设置

为全面领导和统筹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学校设立学风建设委员会及其秘书单位——学风建设办公室。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风气建设进行指导、咨询和认定。学风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职务委员6名以及专家委员。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及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

在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学校建立了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研究生院、教务部、科学研究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纪委、监察专员办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三、制度与机制建设

为规范学校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学校实施三全一零制度体系,即全过程的学术诚信管理体系、全覆盖的学术诚信教育体系、全方位的学术失范防范体系以及零容忍的学术不端惩治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科研诚信相关制度根据。依据相关上位法和国家部委文件,学校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中山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中山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指导学校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学校建立严格的学术诚信审核、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和登记备案以及约谈问责机制。在年度考核、项目申报、评优评先、学位申请、职务职称晋升等环节对职工和学生的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实行学术不端一票否决。所有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专著)在投稿前,全部署名作者须在《中山大学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表》签名。论文等学术成果接受后1个月内,须将实验记录、实验数据、调查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上传中山大学论文数据备案平台。未按规定上传或签名的作者,其学术成果作为个人业绩使用时不予认可。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

学校坚持学术规范教育和培训全覆盖。在新生入学、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通过讲座、主题沙龙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专题培训。督促项目团队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团队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2024年全校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参与师生超2.5万人次。

学校开设学术规范专门课程,面向全体研究生,将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及工程伦理设为必修课程,并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使学术道德教育成为常态。同时,根据广东省科协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的通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及宣传贯彻落实《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专题教育活动。

五、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学校始终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2024年,共收到来自国家部委、举报、主动排查、舆情监控和其他部门移交等线索157起,对其中92起立案调查(包括论文84篇,项目6个,出版书籍1个,专利1个),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10篇。

六、未来工作方向

1.继续完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等上位法和学校实际情况,修订《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中山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2.发布预警期刊。制定和发布《中山大学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和《中山大学学术期刊预警黑名单》。

3.强化宣传教育。在学校各个校区组织开展学风宣讲活动,督促各单位在关键节点落实学风教育。

4.开展督导督查。对学风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工作,督促落实和加强学风建设工作。

中山大学将秉持校训精神,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持续完善科研诚信长效机制,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贡献中大方案。

 

 

中山大学学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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